“黑老大”行贿超1100万,市公安局长和政法委书记都成为其“保护伞”

2025-11-13 HaiPress

黑老大行贿千万公安局长成保护伞。2025年11月13日,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,湖北省监察委员会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起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。案例介绍,潜江市“黑老大”肖作军曾行贿超1100万元,拉拢潜江市公安局原局长刘斌和市委政法委原书记肖力等人成为其“保护伞”。

湖北省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案例中,第一起为肖某军行贿、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——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向多人巨额行贿犯罪。

案例介绍,以肖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某市称霸一方、为非作恶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2011年至2018年期间,肖某军为了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、引进工程项目、违规办理贷款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,先后多次送给某市公安局局长刘某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康某、卢某,市委政法委书记肖某,某银行支行行长吴某某,某信用社主任邓某某,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等7人(均另案处理)财物共计人民币1100万余元、30万港元、1万新加坡元。

本案由潜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肖某军犯行贿罪、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,向应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应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肖某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,情节特别严重;向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;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、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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