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张公馆拍卖评估引争议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资质问题受关注

2025-11-19

近日,作为民国时期重要历史建筑的南京张公馆,其拍卖过程中的评估环节引发争议。多次挂拍、撤拍背后,人民法院在涉法评估机构入库管理、资质审查等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。

据了解,在张公馆执行评估阶段,当地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,从 “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” 入库机构中,选定了一家同时持有“文物鉴定” 与“价格鉴证”资质的评估机构。但该机构资质随即遭到房主质疑:其“文物鉴定”资质来自一家民间社团,与文物主管机构无关联,该鉴定机构31 人从该社团获得文物鉴定资质,其鉴定资质显然是花钱买来的地摊证书;“价格鉴证”资质则为向江苏省价格协会备案取得,而根据《资产评估法》《房地产管理法》,从事房屋价值评估需房产主管机构资质许可、评估人员须为注册评估师,注册评估师是需要参加全国统考之后才能取得的。该鉴定估机构并无房屋评估资质,评估人员系从其他房屋评估机构临时抽调。

公开信息显示,“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” 为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全国统一平台,各级法院需从中按专业分类选择评估机构。其入库程序为: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定标准、审查通过后,将机构推荐至最高法建立名单库。最高法此前表示,此举旨在规避利益关联与廉政风险,同时通过系统对入库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评定,对符合除名条件的,商请行业协会不再推荐。

记者登录该系统查询发现,全国 31 个省份中,有8个省 25 家机构通过 “文物鉴定” 资格审查:山东 14 家、浙江 4 家、江苏 2 家、辽宁 1 家、上海 1 家、江西 1 家、福建 1 家、湖南 1 家。进一步核查显示,这25 家机构中,有 15 家鉴定机构无文物鉴定人员;而在公示的 77 名文物鉴定人员里,除少数退休博物馆系统专家、学者外,其余人员的资质,其取得五花八门,大多来自文化艺术品投资行业协会、价格协会等民间社团的授予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自2015年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》印发后,包括中国价格协会在内的行业协会已与行政机关脱钩,转为依法独立运行的社会组织。脱钩后,各类协会收入多依赖会员缴纳的会费,部分协会将授予会员资质、能力证明作为主要运营方式。

此次争议中,张公馆的文物属性认定成为焦点之一。张公馆已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核定为南京市级文物,但评估机构以曾“落架大修”为由,否认该房屋具有文物价值。当事人提出异议后,南京两级法院均支持了评估机构观点。根据《文物保护法》:不可移动文物的核定、公布职责归人民政府,司法鉴定能否推翻人民政府核定的文物认定?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《文物保护法》的要求?仍待进一步明确。

另据了解,国家文物局自《文物保护法》颁布四十年来,仅授予 7 家机构文物鉴定资质开展对社会藏品鉴定的试点工作;刑事案件中涉及文物鉴定的,需经各省文物保护主管机关推荐、国家文物局遴选认定,目前入选机构多为各省市级博物馆,人员均具备文物或博物专业背景及相应职称。

目前,关于张公馆评估争议及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管理的相关问题,仍在持续关注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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